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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規范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行為

          日期:2021-07-10 16:56 來源:中國證券報

            記者 董添

            7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規范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行為的通知》意見建議的公告?!锻ㄖ芬髧栏皲N售機構、人員、行為管理。此前,北京市西城區房管局發文,要求強化從業人員管理與培訓,不得參與炒作學區房的任何活動。

            嚴禁虛假宣傳

            《通知》提出,在項目銷售前,開發企業應對銷售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項目基本情況、不利因素內容、銷售政策法規、規范推廣用語等方面。對銷售人員提出“四嚴禁”,即嚴禁虛假不實宣傳、嚴禁誤導客戶處置占有公共部位、嚴禁宣傳周邊未建設的公共服務設施、嚴禁渲染緊張氛圍促銷。

            項目銷售時,應由開發企業在申報預售許可時備案的銷售機構、銷售人員組織銷售。需變更銷售機構、銷售人員的,應向項目所在地房屋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變更過程中暫停項目銷售。

            北京市住建委指出,此舉主要是為了持續規范新建商品住房(含限競房、共有產權住房等)銷售行為,提高交付品質,切實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確保北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銷售人員應充分認識穩定房地產市場的重要性,加強紀律性,禁止隨意炒作和傳播虛假內容。

            嚴禁炒作學區房

            此外,北京市西城區房管局披露,為確保西城區教改政策平穩執行,西城區房管局組織轄區內鏈家、我愛我家等主要房地產經紀機構召開工作會,就房地產經紀機構積極配合教改政策落地提出要求,再次強調嚴禁炒作學區房。

            西城區房管局還要求,各經紀機構要在公司內部開展自查自糾,自查內容包括:從業人員個人是否存在建立客戶群,并發表不當言論的行為;從業人員是否通過微信朋友圈、微信群、QQ群或其他自媒體渠道發布或轉發涉及教改政策的不當言論;公司及門店是否存在發布涉及“學區房”的房源信息;公司、門店及員工是否存在以學區房為賣點鼓動引導出售方提高報價等行為。

          責任編輯: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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