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長沙這些教育亂收費現象將被重點整治
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6日訊(全媒體記者 楊斯涵 黃京)重點整治中小學違規補課亂收費,高等、中等職業教育階段亂收費,民辦學校亂收費、教育信息化等其他亂收費……近日,長沙市教育局印發《長沙市教育亂收費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全面開展教育亂收費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方案》指出,長沙將重點整治中小學校違規在法定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進行成建制補課收費,違規以課后服務名義變相集體教學或補課并收費;違規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違規通過家長委員會,利用學校場地和師資力量進行補課收費;普通高中學校聯合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小語種、體藝類課程培訓收費。
同時,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違反規定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培訓費、頂崗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實習材料費、就業服務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要求學生提供擔?;蛞云渌x收取學生財物;校企合作辦學過程中,在學生繳納的學費之外,還以校企合作辦學名義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學費收費標準,以合作方名義向學生收取校企合作費、培訓費、就業委托費等名目費用;學校將學費與培訓費等捆綁收費,強制學生參加各類培訓并收費等行為都將重點整治。
針對民辦學校,這些行為也將整治:收取或變相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建校費”“擇校費”“轉學費”“信息費”“坑班費”“捐資助學款”等行為;違規跨學期或學年提前預收學費、捆綁收費、超標準超范圍收費、不執行退費政策、強制或變相強制向學生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等問題;未按程序、未按時限違規隨意上調學費、住宿費標準,未按規定公示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誘導學生家長。
《方案》強調,重點整治現象還包含以下教育亂收費:中小學食堂強制學生搭餐,違規亂收費,虛報、冒領、套取、擠占、挪用、克扣學生伙食費或營養膳食補助資金,學生營養餐采購管理中的亂收費牟利;強制或變相強制中小學生購買校服、教輔資料、商業保險、電子學生證、校園卡、平板電腦或教育App、視頻課程等亂收費,超標準或超范圍違規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強制或變相強制中小學生參加課后服務并違規收費;中小學、幼兒園收取或變相收取借讀費、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或捐資助學費;以家長委員會名義攤派、捐資或組織收取違規費用;有關部門、單位向學校攤派任務、打招呼,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學習資料、學習用品、報刊雜志、其他服務等亂收費;有關部門、單位和學校違規審批進校園事項,向進校園機構進行利益輸送,為亂收費行為提供便利。
責任編輯: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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