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組織開展“5G+智慧教育”應用試點項目申報工作
央廣網北京9月26日消息(記者 黃昂瑾)據工信部網站26日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聯合下發《關于組織開展“5G+智慧教育”應用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指出,通過征集并遴選一批利用5G網絡的教育信息化最佳實踐和解決方案,培育一批以5G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與教育教學創新融合的典型應用,樹立一批可復制推廣、可規模應用的發展標桿,為推動“5G+智慧教育”創新發展提供經驗,助力教育高質量發展。
《通知》表示,依托5G網絡超高速、低時延、大連接、高可靠等特性,綜合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虛擬仿真等信息技術,圍繞“教、考、評、校、管”等教育領域重點環節,鼓勵各地、各校、各單位開展各類“5G+智慧教育”應用創新,探索典型應用場景,推動相關技術、產品、方案等加快成熟。
根據《通知》,試點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方向:5G+互動教學、5G+智能考試、5G+智能考試、5G+智慧校園、5G+區域教育管理。
(圖源自CFP)
《通知》要求,試點申報主體包括各級各類學校、電教館、信息中心、基礎電信及信息技術等各類相關企業、科研院所等,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中央企業可為省級分公司),具有較高的綜合實力。鼓勵相關單位以聯合體方式申報,牽頭單位為1家,參加單位不超過5家。申報項目分為單向類項目和融合類項目,單項類項目限選擇1個主要試點內容,融合類項目需同時覆蓋3個及以上試點內容。
《通知》還提出,申報的試點項目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一是項目需具備較好的實施基礎,具有明確的建設和應用計劃,提出合理預期目標和成果,且兩年內能夠建設完成項目任務。二是項目需充分利用5G網絡或技術,具有明確的5G應用方案,能夠通過5G等技術的綜合運用解決實際問題。三是項目已開展初步應用,通過試點能擴大應用規模、提升應用效果。四是項目應具備完善的網絡和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確保網絡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
責任編輯: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