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多地撤銷鄉鎮財政所:職責劃入鄉鎮財經辦,人員分流
8月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網站刊文介紹,按照各鄉鎮財政所要在2024年前完成機構改革的工作要求,南寧市財政局積極抓好財政所機構改革業務指導,確保財政所撤銷后,市縣鄉三級財政業務有效銜接。
該文稱,財政所撤銷后,現有工作人員去向由各縣(市、區)根據本地實際執行。為確保市、縣、鄉三級財政業務高效推進,南寧市財政局在走訪調研過程中,充分了解各縣、鄉鎮實際情況,要求人員安置工作既要遵循縣級政府的總體方針,又要充分尊重本人意愿。截至7月底,全市12個縣(市、區)均已出臺財政所人員安置方案,目前各鎮財政所正在有序進行工作交接和干部分流安置,人員主要安置到鄉鎮政府、縣級財政部門及其它縣直部門。以賓陽縣財政所在職在編人員為例,年輕干部留在鄉鎮充實鄉鎮干部力量,為基層留住人才,部分人員調回縣級財政部門,其余人員則分流至其他縣直部門。
早前,各鄉鎮財政所主要承擔部分惠農資金發放、農村綜合改革項目推進、鎮內各站所財務人員業務指導及農村財務委托代理記賬業務指導等工作,涉及惠農第一線。
上述文章介紹,為保障財政惠農工作不間斷,南寧市財政局會同各縣(市、區)加強對鄉鎮財政所進行工作指導,一方面要求鄉鎮政府提前派專人進駐財政所跟班學習,提前熟悉相關業務,保障惠農資金及時發放,同時做好后續工作有效銜接。截至2024年7月,全市發放中央耕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共計4.55億元,發放率99.92%,惠農補貼資金發放業務未因財政所改革而中斷。另一方面要求縣級財政部門全面梳理財政所涉及發放的惠農資金種類,進一步優化發放方式和發放主體。以南寧市青秀區為例,明確將稻谷生產補貼(含雙季稻補貼)等部分惠農補貼由原先財政所發放改為縣級行業主管部門發放,確保財政所撤銷后惠農資金發放工作正常運行。
撤銷鄉鎮財政所是廣西本輪機構改革中的一項內容。
例如,7月15日,廣西百色市西林縣財政局發布公告稱,根據《中共西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撤銷鄉(鎮)財政所的通知》(西編〔2024〕35號)文件精神,將鄉(鎮)財政所職能劃由鄉(鎮)財政經濟辦公室承擔,不再保留鄉(鎮)財政所。
廣西來賓市象州縣財政局則在今年6月發出公告稱,根據《象州縣機構改革方案》和《象州縣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文件要求,進行機構調整,原馬坪財政所、石龍財政所、妙皇財政所、象州財政所、運江財政所、寺村財政所、中平財政所、百丈財政所、羅秀財政所、大樂財政所、水晶財政所等11個鄉鎮財政所撤銷,鄉鎮財政所相關職責劃入鄉鎮財政經濟辦公室。
責任編輯: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