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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機制幫消費者擦亮“雙眼”

          日期:2021-03-31 09:44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3月16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曝光上海投訴量較高的10家汽車銷售企業,涉及上海恒銪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毅欣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等,并要求這些企業開展自查整改。

          信息披露機制能夠讓信息透明公開。2020年,上海市消保委共受理投訴16萬余件,通過總結分析,披露投訴量較高的10家汽車銷售企業,警示企業,督促其進行整改,妥善處理好咨詢與投訴問題,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幫消費者擦亮雙眼,避開消費陷阱。這一做法值得肯定。

          調查顯示,在電商平臺購物時,90.6%的受訪者會先看商品評價。這表明,消費者在購物前,更注重有價值的參考信息。如果官方平臺能發布相關的評價,能給消費者提供有效的參考信息,可信度更高。

          因此,消費者組織應將信息披露常態化,定期披露各行業投訴量較高的企業,曝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推動維權關口前移,實現消費維權工作由事后救濟向事前預警的轉變。

          除了曝光投訴量較高的企業,消費者組織也應公布表現優秀的企業與商家,制作企業信譽的 “晴雨表”,幫助消費者“用腳投票”。例如,2021年上海市消保委計劃對企業實際銷售、投訴等情況綜合評價,以張貼“哭笑臉”標識的形式進行公告,幫助消費者擇優選擇服務企業。“哭笑臉”標識一目了然,讓消費者能直觀地了解企業的整體情況,消費時更加理性,減少侵權行為的發生。

          信息披露本質上是為了建設良好的消費環境。消費者組織一方面要找準突破口,維護消費公平,從消費者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權益保護問題入手,加強源頭維權。針對關注度高、涉及面廣的消費領域開展調查,對消費者感興趣的熱門商品開展比較試驗,立足本職做好消費指引,及時公開調查和試驗結果,提出問題和建議,為消費者“自主消費、自由選擇、自我保護”提供真實的消費信息。

          另一方面,要強化消費領域的監督,圍繞消費者關注的熱點,高度重視消費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當好“監督員”,綜合運用約談、點評、勸諭、披露等多種手段,做到“該點名點名,該批評批評”,放大社會監督效果,督促經營者加強自覺自律,糾正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行為,維護消費市場健康發展。

          消費者組織還要進一步發揮消費者保護工作對政府決策的支撐作用,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加強對投訴、調查等信息的深度挖掘利用,為政府制定消費政策、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開展消費預警提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數據參考。(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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