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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部長半年內三次提及房地產稅,房地產稅立法還有多遠?

          日期:2021-05-06 20:32 來源:澎湃新聞

          5月6日,財政部部長劉昆在經濟日報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質量發展的現代財稅體制》,全文五千余字透露財稅體制改革在“十四五”時期的重點工作。其中“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再次被提及。

          半年內三次發文提及房地產稅

          劉昆在文章開頭寫道:“‘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要自覺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強化責任擔當,順時應勢、主動作為,持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扎實推進財政改革發展各項工作,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在文章“完善現代稅收制度”一節中,劉昆提到,健全直接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這也是其在半年內第三次發文提及房地產稅。

          2020年11月,劉昆在《〈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輔導讀本》中撰寫了《建立現代財稅體制》一文,詳解“十四五”時期財稅改革任務。其在文章中談及進一步完善現代稅收制度時提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在隨后的12月23日,劉昆在《人民日報》上又發布了《建立現代財稅體制》一文,文章提到,稅收是國家實施宏觀調控、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時期,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質量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優化稅制結構,同時提高稅收征管效能。

          該文章中同樣談及了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但表述未變。文章指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在業內人士看來,房地產稅作為對個人住房征稅的稅種,可糾正當前社會財富分配不平衡的狀態,同時房地產稅也被寄予有杜絕房價過高的作用,因此房地產稅的立法進展備受關注。

          “‘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房地產稅實施原則并沒有變,此次文章中再次提及房地產稅也表明正在分步推進中。作為未來房地產行業的重要稅種,房地產稅本身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結合土地制度、金融制度等多種長效手段將會對房產市場產生深遠影響。”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說道。

          “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寫入“十四五”規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13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全文)(下稱《規劃和綱要》)中,“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被寫入這份謀劃未來5年發展及2035年遠景目標的《規劃和綱要》中。

          在《規劃和綱要》第二十一章建立現代財稅金融體制中提到,“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健全地方稅體系,逐步擴大地方稅政管理權。”

          在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看來,“這意味著十四五時期會繼續將房地產稅立法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去年和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均未提及房地產稅立法,但并不代表著稅收制度改革會放緩。由于疫情影響,去年和今年更加強調減稅工作。但是從大的方向來說,房地產長效機制中房地產稅立法仍是重要內容。后續,房地產稅將和房企‘三道紅線’和房貸‘兩道紅線’、‘集中供地’等一起,使得長效機制的工具箱更加完備。”

          回顧房地產稅推進過程中的表述,最早可追溯至10年前。

          2011年公布的“十二五”規劃綱要第四十七章加快財稅體制改革中提出“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稅體系,賦予省級政府適當稅政管理權限”。

          2016年公布的“十三五”規劃綱要中,第十五章加快財稅體制改革中提法變為“完善地方稅體系,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對比“十三五”規劃,十四五規劃中“推進房地產稅立法”的表述一字未變。

          但是,今年3月5日發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對2021年房地產方面的工作部署中并未提及“房地產稅”。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財政部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此前對澎湃新聞表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不提,意味著年度內房地產稅不會作為重點工作,但是從長遠規劃和目標看,并不會放棄房地產稅立法。”

          房地產稅立法何時有望啟動?

          自2013年中央首次提出對房地產稅加快立法后,“房地產稅立法”任務已板上釘釘,房地產稅立法何時啟動的話題也備受關注。

          2015年8月5日,房地產稅法第一次明確進入中國人大立法規劃。

          2018年9月7日公布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包括房地產稅法在內的11部稅法同時亮相第一類項目,即條件比較成熟、擬在本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內提請審議。

          2019年3月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記者會上,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在回應房地產稅立法問題時回應,“房地產稅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財政部組織起草,目前,相關部門正在抓緊完善法律草案、重要問題的論證等方面的工作,待條件成熟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

          按照賈康的說法,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的立法安排,房地產稅在本屆人大任期之內會啟動立法。

          而按照時間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任期為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

          這也意味著,房地產稅有望在2023年前啟動立法。

          賈康認為,房地產稅立法作為打造長效機制的一部分勢在必行,但目前房地產稅推進難度比較大,各方或尚未形成共識。

          “房地產稅對房地產市場可以起到穩定樓市的作用,但并非房地產稅改革就可以決定一切,需要結合其他政策一起綜合運用,房地產稅改革也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這是打造房地產長效機制里一個必要的選項,但它不是萬能的,不選它又是萬萬不能的。”賈康說道。

          一個月前的4月7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貫徹落實“十四五”規劃綱要、加快建立現代財稅體制發布會上,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表示,王建凡表示,要逐步提高直接稅的比重,健全以所得稅、財產稅為主體的直接稅體系,逐步提高其在稅收收入的比重,有效發揮直接稅籌集財政收入、調節收入分配和穩定宏觀經濟的作用,夯實社會治理基礎。要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責任編輯: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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