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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政華被雙開:長期結交多名“政治騙子” 造成惡劣影響

          日期:2022-03-31 22:22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十九屆中央委員、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傅政華完全背棄理想信念,從未真正忠誠于黨和人民,徹底喪失黨性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行極為卑劣,投機鉆營,利令智昏,為達到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拉幫結派,結黨營私;在重大問題上弄虛作假、欺瞞中央,危害黨的集中統一;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長期結交多名“政治騙子”,造成惡劣影響;長期違規領用和攜帶槍支,形成嚴重安全隱患;對紀法毫無敬畏,執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權專斷,恣意妄為,造成嚴重惡劣政治后果;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特權思想極為嚴重,生活奢靡享樂,長期違規占用多套住房、辦公用房和多輛公車供個人及家庭享受,長期安排多名公職、現役人員為個人及家人提供服務,頻繁接受高檔宴請和旅游安排;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嚴重破壞政法隊伍政治生態;貪婪腐化,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傅政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徇私枉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傅政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傅政華簡歷

          傅政華被雙開:長期結交多名“政治騙子” 造成惡劣影響

          傅政華,男,漢族,1955年3月生,河北灤縣人,197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12月參加工作,北京大學分校法律專業畢業,法學碩士學位。任中共第十九屆中央委員,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2010年01月,北京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2010年02月,北京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0年06月,北京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兼任北京市政法委副書記;

          2010年07月,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3年08月,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5年01月,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中央政法委委員,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5年03月,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中央政法委委員;

          2015年09月,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委員;

          2016年05月,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委員;

          2016年08月,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

          2018年03月至2020年04月,司法部部長、黨組副書記;

          2020年05月,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2021年10月,傅政華被查。

          中共第十九屆中央委員,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責任編輯: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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