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頭新增2例陽性人員 1人曾乘坐動車從北京北站出發
新京報訊 據包頭新聞網官微消息,2022年10月3日,九原區在對集中隔離點密接人員進行核酸檢測中,發現2例輸入型初篩陽性人員,經市疾控復核為陽性,已轉運至定點醫院。我區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對其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排查、流行病學調查和隔離管控?,F將行程軌跡通告如下:
病例1:周某某,男,9月29日,乘坐G2463次動車01號車廂009A座,從北京北站出發,13時和王某某到達呼和浩特東站,出站后進行落地核酸檢測,后和王某某打車去找朋友張某某吃飯,約15時左右由張某某駕車,帶周某某與王某某去找劉某某(病例2)及其朋友,21時周某某與王某某入住如家酒店908房間(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體育館附近店),入住酒店后再無外出。
9月30日8時,周某某在如家酒店地下一層與王某某吃早餐,9時55分駕車與劉某某(病例2)去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醫院采集核酸,后與劉某某(病例2)駕車返回如家酒店。12時左右與劉某某(病例2)等3人在如家酒店附近約200米的小面館(店名不詳)吃面,約20分鐘后返回如家酒店,未外出。18時左右,周某某與劉某某(病例2)等8人在麗園海鮮就餐,約21時返回如家酒店。
10月1日7時至8時,在呼和浩特市如家酒店吃早餐。10時30分與劉某某(病例2)等2人步行去對面小區的核酸采樣點做核酸,后返回房間。約19時自駕返包,同乘人員為劉某某(病例2)等4人,約在22時左右在包頭市土默特右旗110國道卡口做核酸,約22時30分將劉某某(病例2)等3人送到九原區云泊酒店,之后回到九原區錦繡新城家中,未外出。
10月2日0時與劉某某(病例2)等3人到東河區和平路小五面館就餐,后駕車送王某某返回九原區錦繡新城。隨后去九原區云泊酒店前臺開房,又返回東河區和平路小五面館接劉某某(病例2)等3人到九原區云泊酒店。7時至8時,在九原區云泊酒店與劉某某(病例2)等3人共同吃早餐,后駕車與王某某、劉某某(病例2)等3人前往青山區202醫院做核酸,于8時17分采樣結束,與王某某駕車將劉某某(病例2)等3人送到九原區云泊酒店,進入酒店后到502房間與劉某某(病例2)等2人交談十多分鐘,之后與王某某駕車回家,自述進出酒店時全程佩戴口罩,在房間內交談時未佩戴口罩。11時駕車接劉某某(病例2)等3人到九原區橫豎街伊盟人家吃飯。12時30分駕車送劉某某(病例2)等3人返回云泊酒店,隨后回家。16時14分去云泊酒店門口掃場所碼(期間佩戴口罩),但未進入,之后返回錦繡新城家中與王某某居家未外出。
10月3日0時20分,轉運至集中隔離點。
10月3日15時15分,轉運至定點醫院。
病例2:劉某某,男,9月28日,上午11時乘坐私家車從山西靈丘縣格林豪特酒店出發,下午15時到達呼和浩特市進行落地核酸(原地等待結果),晚上20時入住新城區如家酒店后未外出。
9月29日,上午未外出,中午12時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如家酒店附近飯店就餐后返回酒店后未外出。
9月30日上午8時與周某某等2人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如家酒店吃早飯,后返回房間,無外出。中午12時左右,與周某某等2人前往酒店附近飯館就餐,后返回酒店,無外出。晚19時,劉某某駕車與周某某(病例1)等8人到麗園海鮮(體育館店)就餐。21時,劉某某駕車與周某某(病例1)等3人駕車離開返回酒店,后無外出。
10月1日8時劉某某駕車與周某某(病例1)等3人前往呼和浩特市蒙醫院(南二環)核酸采樣(未采樣成功),后前往婦幼保健院采核酸(未采樣成功),后前往青青家園社區采樣點采樣。13時前往南二環羊肉館吃飯。15時30分返回如家酒店,未外出。19時劉某某自駕返包,同乘人員為王某某等4人,22時在包頭市土默特右旗110國道卡口做核酸,23時到達東河區和平路小五面館吃面,周某某(病例1)駕車離開。
10月2日0時50分,劉某某等3人與周某某(病例1)駕車,入住九原區云泊酒店。8時劉某某在云泊酒店與周某某(病例1)等3人吃早餐,后駕車與周某某(病例1)等3人前往202醫院采集核酸,8時17分周某某(病例1)駕車將劉某某送到九原區云泊酒店,該4人進入酒店后到502房間交談十分鐘,后未外出。自述進出酒店時全程佩戴口罩,在房間內交談時未佩戴口罩。11時劉某某與周某某(病例1)等4人駕車到九原區橫豎街伊盟人家吃飯。12時30分飯后駕車回九原區云泊酒店未外出。
10月3日0時20分,轉運至集中隔離點。
10月3日15時15分,轉運至定點醫院。
請與以上陽性人員活動軌跡重合的人員立即向所在地社區(村)、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報告,并主動配合落實核酸檢測、隔離管控、健康監測等措施。如有瞞報、緩報,一旦造成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10月3日
責任編輯: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