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市靈石縣紫金煤礦:帶班隊長井下身亡秒變急性??!
日期:2022-12-24 00:13 來源:網絡
安全更是一種責任,正像我們常說的“安全責任大于天”!“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安全生產,人人有責”,這絕對不是一句空話,是多少的先輩們用血的教訓換來的經驗總結,失去了責任隨之而來的就是哭聲、是血淚、是家庭的破碎,是企業的泥潭、是社會無法承受之重,責任多一份,隱患少十份,就像我們在廁所里看到得一句話;“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看起來只有簡簡單單的幾個字,卻透露著一種很有效的管理方式。

2022年10月18日,位于晉中靈石縣南關鎮的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中紫金煤業有限公司西(以下簡稱:紫金煤業),發生一起工人井下崗位死亡事件。死者張繼旺,男,52歲,靈石縣南關鎮南關村人。生前為紫金煤業井下帶班人員。
據知情人講:“張繼旺死亡應該是生產安全事故。礦方為了逃避事故處罰,對外聲稱死者張繼旺是在工作崗位上突發急病死亡,不屬于安全生產事故。
事故發生后,山西汾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責任總醫院開出了急性腦血管意外死亡證明。

礦工張繼旺死因是否經過司法鑒定機構認定,如果確實屬于因病死亡,不屬于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統計范疇,那么靈石應急管理部門應擬按《生產安全事故統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本起事故進行統計核銷。并將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

企業發生職工崗位死亡,應第一時間上報地方應急管理局,等待對事件調查定性。應急管理部門也應當第一時間,通過嚴謹周密的調查,對是否屬于生產安全事故作出定性,并出具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報告。
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為層出不窮的背后,是盤根錯節的利益格局有待打破,以及相關制度不嚴密、執法寬松軟的現狀尚未改變。一方面,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為催生了對越級行政的需求,但在實際運行中,由于自下而上的信息傳遞系統不暢,使得相關制度機制“懸空”,難以落地實施;另一方面,瞞報、謊報、遲報、漏報類案件不僅涉及事實的調查核實及法律的準確適用,還可能面對復雜的利益糾葛甚至某些地方勢力的阻礙。
有的瞞報事故經反復舉報、多次核查才真相大白,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于,事故核查的獨立性、權威性與當前以地方政府為主導、以牽頭部門為主的核查模式之間存在矛盾,事故核查缺乏全過程執法監督特別是層級監督的相應制度安排,給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留下縫隙。事故核查面臨的碎片化困局,反映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艱巨性和復雜性。
責任編輯:鷹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