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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地停止“返鄉人員報備是否陽過” 專家:對強制報備可拒絕

          日期:2023-01-14 17:33 來源:極目新聞

          2022年12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新十條”),各地陸續放開了對人員出行和流動的限制。

          然而,近日安徽黃山市屯溪區某小區居民向媒體反映,其所屬社區要求外來返鄉人員前往物業處進行報備,需提供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往返地區、是否感染過新冠病毒等個人信息。黃山市黟縣、河南沁陽市等地,也曾發文要求外來返鄉人員提前進行報備。

          1月12日,極目新聞記者從屯溪區、沁陽市有關部門獲悉,兩地已不再要求外來返鄉人員提前報備。此外,還有地方發文明確外來返鄉人員無需進行報備。多位返鄉人員也表示,今年春節回家未收到需提前報備登記個人信息的通知,正逐步回歸到疫情前的生活狀態。

          法律人士及專家認為,政府部門強制要求報備,可能涉嫌行政違法,返鄉人員可拒絕相關報備要求,無需承擔法律責任。從本質上來看,要求外來返鄉人員報備仍是一種變相“加碼”,會加大外出務工者的心理壓力,降低其返鄉意愿。

          多地撤銷返鄉提前報備要求

          隨著春節臨近和防疫政策的優化調整,各地有關落地或返鄉報備的要求也存在差異。據《半月談》報道,“新十條”發布后,北京、上海、四川等地率先取消了報備的要求,但也有部分地區仍在堅持。

          據媒體報道,1月6日,安徽黃山市屯溪區某小區居民反映,其所屬社區要求外來返鄉人員前往門崗或物業管理處進行報備,需提供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往返地區、是否感染過新冠病毒等個人信息。該社區工作人員表示,報備要求是政府下達的,收集信息的目的僅為統計返鄉人員數量,了解人員流動情況,報備后不會對居民采取任何措施,可以不提供身份證號信息。

          安徽黃山屯溪區某社區要求外來返鄉人員報備是否“陽”過等個人信息(媒體報道截圖)

          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國內其他地區也曾要求外來返鄉人員報備。2022年12月22日,黃山市黟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文稱,返鄉人員通過電話至少提前3天向所在村組(社區)報備,做好健康監測。1月3日,河南沁陽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倡議書》,其中提出“我們熱忱歡迎每位在外親人回鄉過節,在外的您計劃返鄉前,請提前向所在村街(社區)報備。”

          上述地區相關舉措發布后,引起廣泛關注和熱議。有返鄉人員認為,要求報備是否“陽”過并登記個人其他信息,是變相限制外出務工人員的返鄉過年流動。

          “外來返鄉人員回來后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即可。”12日,黃山市屯溪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上述小區的返鄉報備政策可能是基層社區自行要求的,區上并未統一要求外來返鄉人員報備,也不需要登記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往返地區、是否感染過新冠等個人信息。

          黃山市黟縣也撤銷了“返鄉報備”的通知。黟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當前外來返鄉人員進入黟縣無需提前報備,建議做好個人健康監測,應特別留意家中老人和基礎疾病患者。

          黃山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工作人員表示,黃山市各縣(區)的返鄉政策有所差異,外來返鄉人員可先向村(社區)咨詢。如果要求報備或對返鄉報備政策有異議,也可以撥打12345咨詢或投訴。

          沁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介紹,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此前發布的《倡議書》中“報備”的表述不合適,也沒說清楚,目前外來返鄉人員到沁陽無需報備。該工作人員解釋,發布《倡議書》的本意是提醒外來返鄉人員提前與家人做好溝通,告知家人自己是否已“陽康”。“如果告知家中自己正在‘陽康’中,家人可提前備藥,也便于聯系當地政府提供藥物和醫療救助。”

          強制報備缺乏法律基礎

          2022年12月,“新十條”的發布,標志著持續了3年的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出現重大轉折,各地紛紛放開對人員出行和流動的限制。

          同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明確指出,2023年1月8日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對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對新冠病毒感染者實施分級分類收治并適時調整醫療保障政策,檢測策略調整為“愿檢盡檢”等。

          當前,“乙類乙管”已實施,意味著“精準防控”的結束,強制隔離、定期核酸等也被取消。在此背景下,報備收集個人信息有何用處,返鄉人員是否有權拒絕報備,多位法律人士及專家進行了分析解答。

          鐵路旅客返鄉(鐵路部門資料圖)

          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特聘副教授郭兵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往返地區、是否感染過新冠病毒等信息,是個人隱私的一部分。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個人同意;當存在“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特殊情形時,不需取得個人同意。而在實施“乙類乙管”措施后,相關政府部門無權強制要求返鄉人員報備并提供上述個人信息。

          北京市博圣律師事務所律師白小勇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政府部門如果強制性要求外來返鄉人員報備登記上述個人信息,或涉嫌行政違法。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也分析認為,防疫政策優化調整后,不再進行所謂的精準防控、強制隔離了,如果還有地方要求返鄉報備,收集包括健康狀況等敏感個人信息在內的個人信息,缺乏正當性。

          對外經貿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主任許可此前對媒體表示,在實施“乙類乙管”后,要求返鄉人員報備并填寫上述個人信息的做法缺乏法律基礎,物業和社區也無權收集居民個人信息。面對這種情況,居民可以自愿向社區報備,也可以拒絕這一要求。

          郭兵進一步分析,如果當地政府或者社區向返鄉人員明確告知了收集目的,并承諾嚴格對個人信息進行保密,返鄉人員在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可出于自愿向社區報備。如果政府部門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強制要求報備,就可能構成違法,理論上屬于無效行政行為,返鄉人員可以拒絕相關報備要求,并且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被社區強制要求提供上述個人信息,外來返鄉人員被無形之中‘加碼’,可向上級政府部門進行反映或舉報。”付建律師補充道,如果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由上級主管部門責令及時整改。

          許多返鄉者稱未收到報備通知

          記者注意到,“新十條”發布及實施“乙類乙管”以來,也有地方發文,明確返鄉人員無需進行報備。不少返鄉人員稱,今年春節回家未收到任何需要報備的通知。

          近日,河北三河市發布返鄉倡議,提示大家正確認識疫情、做好返鄉前后防護、保持衛生習慣、減少聚集活動、主動接種疫苗等,其中倡議明確返鄉人員無需進行報備。

          在陜西一高校讀大四的鄒小龍上大學以來,今年寒假是首次返鄉不用報備。2022年12月底,他參加完研究生考試后從西安回到貴州遵義,老家所在的小區、社區并未要求他提前報備?;氐郊乙寻雮€月,他也未收到當地疫情防控部門要求登記是否“陽”過等信息。“正在逐步回歸到疫情前的生活,我覺得很輕松,很安心。”他說。

          高遠原本是陜西白河人,其妻子是甘肅玉門人,結婚后一直在外地生活,他們連續3年沒回老家,這個春節決定回去陪父母過年。高遠告訴記者,妻子前幾日已先行順利回到甘肅玉門,村上沒有要求提前報備。

          13日,高遠踏上返鄉之路(受訪者供圖)

          1月13日,高遠從庫爾勒出發去玉門接上妻子,一起回白河。他說,往年臨近春節,村里會早早發布通知提倡“非必要不返鄉”,并要求返鄉村民提前報備,今年沒有任何要求。

          “回去需要配合村上登記是否‘陽’過等健康信息,我們會如實登記,反正已經‘陽’康多日了。”高遠說,如果有一舉兩得的舉措,既能幫助政府部門了解收集人員流動情況,又能保證個人信息安全,就更好了。

          強制報備或降低返鄉意愿

          事實上,在防疫政策已優化調整的當下,要求返鄉報備實際意義不大。其中,讓外來返鄉人員報備有沒有“陽”過,也可能助長“新冠羞恥”或逆反情緒,甚至帶來陽性或非陽性歧視。

          此外,有專家分析,一些地方要求外來返鄉人員報備登記,更多目的可能是為外來人員設置返鄉“阻礙”。報備要求被宣傳或傳播后,會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返鄉人員的心理壓力,從而降低返鄉意愿。

          許可此前對媒體表示,在實施“乙類乙管”后,其實并不存在個人層面上的防疫政策,但國家想要了解人員流動情況以及可能帶來風險的需求是合理的。他認為,在目前情況下,需要統計的不是具體的個人信息,而是整體人員流動的情況。

          不過,這種信息收集行為應該是匿名化的,“不需要了解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等,只需要了解每天有多少人從哪里回來,是否感染過等就足夠了。”許可進一步解釋,對整體人員的流動情況進行監測,有利于制定更加合理的相關政策,例如及時增加醫療物資儲備、提前進行醫院擴容等。

          某地準備的健康防疫包(網絡截圖)

          海南某醫療企業負責人、高級經濟師鄧之東也有類似的看法。他在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時建議,政府部門發布返鄉倡議(政策)及基層村(社區)在采集外來返鄉人員信息時,方式要妥當,例如可以只統計未“陽”過的人員,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贈送“健康包”,提供醫療救助等服務,這樣的倡議或舉措才會更有溫度、更有效果。

          鄧之東還建議,臨近春節,各地應更多地著眼于呼吁返鄉人員做好基本防護、保護脆弱人群,特別是老人和基礎疾病患者。同時,減少返鄉政策“阻礙”,促進緩解返鄉人員的心理壓力,增強返鄉意愿,增加人員流動,有利于當地“疫”后刺激消費和經濟復蘇。

          (文中鄒小龍、高遠為化名)

          責任編輯: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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