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答“將購房合同作為入學依據之一”建議:會慎重考慮
據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6月3日消息,杭州市教育局答復網民關于“建議將購房合同作為入學依據之一”的留言稱,現實中存在房屋(遷戶)交付晚于入學時間的情況,確實不便利,我們會慎重考慮。
網民5月20日在“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留言稱,本人小孩2026年9月入學,目前準備購買新房,但新開樓盤交付時間主要在2026年6月后,屆時會因為無法在小學報名時間內獲得房產證而無法入學,所以現在不敢購買新房。新盤交付周期一般是2年至3年,目前需取得房產證才能入學的政策會導致近兩三年有上學需求的潛在購房群體不敢購買新房。在政府出臺各種政策促進新房銷售的背景下,建議考慮將購房合同作為入學依據之一。如果小學需要戶口的,則可以憑購房合同先遷入集體戶或杭州區域內其他地方;需要提前入戶的,則以購房合同時間和遷入集體戶杭州其他區域戶口時間孰晚為計算入戶時間;如果不需要戶口,僅憑居住證就能上學的普通小學,則直接憑購房合同上學。這樣不影響入學公平,也能促進新房銷售,打消有置換或者新購住房群體的顧慮,多方共贏。
杭州市教育局6月3日回復稱,按照《義務教育法》和相關招生政策規定,依據戶籍地或居住證所在地招生是基本原則和明確要求。但現實中存在房屋(遷戶)交付晚于入學時間的情況,對家長入學需求來說,確實存在不便利的問題,對此,我們會慎重考慮。
此前,5月9日,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優化調整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取消住房限購。在本市范圍內購買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同時,優化積分落戶政策。在本市取得合法產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申請落戶。
責任編輯: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