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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死刑震懾余華英們,也要更多敢于“復仇”的楊妞花們站出來

          日期:2024-10-25 17:58 來源:紅星新聞

            嚴懲人販子,不僅關乎個體權益,也關乎世道人心,關乎法治尊嚴
           
            25日上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重審一審宣判: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再次當庭表示上訴。

           
            果然還是死刑判決,這一點都不讓人感到意外。這已經是余華英第二次被宣判死刑。去年9月18日,她已經被判過一次死刑了。但在她當庭表示上訴后,在二審中發現還有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故而被發回重審。
           
            法院認為,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共計17名,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有的父母為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抑郁而終。余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后果極其嚴重,應予以嚴懲。雖有坦白,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依法判處其死刑,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雖然上訴是法律賦予被告人的權利,但死刑判決是其罪有應得,余華英對此理應心知肚明。
           
            根據報道,2022年,貴陽警方根據被拐賣人楊妞花提供的線索,將人販子余華英再次抓獲。余華英曾化名張蕓,在2004年因拐賣2名兒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余華英再次落網后供述了在1993年至1996年期間,作案8起、拐賣11名兒童的犯罪事實。值得一提的是,從偵查到一審宣判,被拐賣兒童一直都是11人,為何在她上訴后,二審期間又發現6人?有沒有一種可能,此6人系余華英為茍延殘喘主動供述的,為的是拖延時間續命?
           
            此前曾以假身份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因此再次被抓供述拐賣11名兒童的犯罪事實時,她可能還心存僥幸,以為不會被判死刑,而得知被判死刑后,余華英再次供述6人,試圖以此續命,這種可能性并非沒有。當然,也有可能是辦案機關通過其他途徑主動發現了漏罪,只不過客觀上起到了讓罪犯續命的效果。
           
            程序、真相,和死刑判決一樣重要。余華英又當庭表示上訴了,之后會不會還有其他花招,我們不得而知。即便對供述漏罪續命的做法感到厭惡,我們也必須尊重法律程序。但這至少說明,余華英從來沒有如實交代全部犯罪事實,不僅讓被拐賣兒童錯失了更早回歸家庭與親人相認團聚的機會,更凸顯了余華英主觀惡性之大,死刑判決之死有余辜。
           
            嚴懲人販子,不僅關乎個體權益,也關乎世道人心,關乎法治尊嚴。人販子為了謀一己之財,剝奪了受害兒童的整個人生,改寫了受害家庭的整個命運。對罪大惡極的人販子依法判處死刑,就是要讓人販子們看到拐賣人口犯罪行為的嚴重后果,讓他們骯臟罪惡的雙手不敢再隨便亂伸。
           
            天下無拐是公眾期待,為此既要通過死刑判決嚴懲人販子,也要更多像楊妞花一樣的人勇敢站出來。楊妞花在多年尋親過程中,通過社交媒體和警方調查,逐漸發現了人販子余華英的線索。她不僅找到了自己的親生家庭,還親手將余華英送上法庭。就像她說的,這不是她一個人的復仇,而是一個社會公共事件,是所有被拐家庭的復仇。將人販子送上法庭,需要更多相關人士站出來積極推動。
           
            余華英案,無疑是打擊拐賣兒童犯罪的標桿案件。正義可能遲到,但絕不會缺席。留給人販子的時間不多了,余華英終將自食惡果,其他躲在陰暗處的人販子,除了趕緊自首,并通過讓被拐兒童早日回家減少自身罪惡之外,亦別無他途。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舒圣祥

          責任編輯: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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