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馬戲團死亡獅子尸體也會觸犯刑法
本報訊 (記者 余建華 通訊員 趙 云 陶 晨)安徽一家馬戲團里的一頭獅子死亡,馬戲團負責人竟把獅子的尸體出售,幾經漂泊后,4條獅子腿出現在了浙江溫嶺……近日,浙江省溫嶺市人民法院對該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作出了一審判決:鄭某等5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李某是安徽一家馬戲團的負責人。2020年1月24日,馬戲團里一頭馴養繁殖的獅子突然呼吸困難,經治療無效后死亡。按照規定,李某需要向林業部門報告,但李某卻將獅子的尸體一直留存。2020年7月,經朋友馬某居間介紹,李某以1.6萬元的價格將獅子尸體賣給了李某某和尹某。接著,兩人對獅子尸體進行了處理,留下了4條獅子腿等獅子制品,并出售給在溫嶺一菜市場經營蛇肉、狗肉生意的鄭某。
拿到獅子制品后,鄭某當天上午就將1條獅子腿賣給了孫某(另案處理),下午又將3條獅子腿送到林某(另案處理)家。雙方交易時,被民警當場抓獲。之后,尹某、李某、李某某和馬某陸續歸案。
經鑒定,案涉獅子屬于食肉目貓科豹屬非洲獅,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查扣的獅子身體部位屬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制品,核定價值為3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鄭某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情節嚴重;李某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李某某、尹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馬某分別幫助他人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均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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