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海洋漁業高質量發展 國家級漁業綜合管理改革試點在浙開展
本網訊 近日,農業農村部批復同意浙江省開展漁業綜合管理改革試點,明確支持浙江省在海洋捕撈投入要素管理、漁獲物總量限額管理和漁業綠色低碳發展等方面開展綜合管理改革。
浙江是海洋漁業大省,擁有在冊國內海洋捕撈漁船1.6萬艘,占全國總數的13%。近年來,浙江省相繼開展了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綠色漁業試驗基地、漁船漁港精密智控建設等國家級改革試點,在海洋漁業管理制度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積累了一定經驗。
為加速破解制約漁業安全生產和資源保護的瓶頸障礙,加快漁業高質量發展,浙江省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漁業綜合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旨在通過漁船許可管理、船員持證管理等舉措,進一步規范海洋捕撈投入要素管控、提升漁船本質安全水平。同時,將開展漁獲物定港上岸、沿岸漁場管理改革等試點,探索建立限額捕撈制度,推進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力爭到2025年底,全面建立老舊漁船報廢制度,基本消除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基本實現漁獲物定港上岸可追溯管理,全面促進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浙江將以國家漁業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為抓手,充分運用浙江省數字化改革的成果,進一步細化完善試點方案,狠抓漁業職務船員資質取得、漁船管理、海洋漁業資源養護等具體改革事項落地見效,推動漁業安全生產和漁業資源保護制度重塑、手段創新,努力在漁業管理體制改革、政策供給、法治保障等方面為全國海洋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多的浙江經驗和模式。
責任編輯:張建琴